民事诉讼诉讼费怎么收?
民事诉讼费要根据标的额、具体案件类型来缴纳诉讼费,一般标的额越高,诉讼费越贵。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诉讼费怎么退给原告?
诉讼费退给原告的流程如下
1、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2、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
3、从承办法院处领取。
4、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诉讼费退还是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对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预缴诉讼费,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律师说一下,无论败诉一方是否交纳法院判决的应当负担的诉讼费,原告预缴纳的诉讼费用法院都应当退还。对于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或拒不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